倒扁運動如果把阿扁下台當作唯一的目標,則只是一種政治鬥爭,不能被稱為新公
民運動。不幸的是,倒扁運動的策略越多,目標越模糊,政治鬥爭的意味越濃,公
民運動的精神則越發稀薄。
以群眾力量干預司法
施明德公開向檢察官喊話,如果不起訴第一家庭,即是司法罪人,他要群眾包圍法
院。檢察官尚未偵結,他就公然以恐嚇的口吻,來對特定案件施壓,這種視法律如
無物,自以為正義的化身,其實是典型的法西斯民粹作風,剛好與新公民運動背道
而馳。
台灣的民主根基不穩,法治觀念很薄弱,阿扁今天的貪腐其本質不在貪污,而在不
守公私分際,歸結起來也是法治問題。加強法治精神應該是新公民運動的主要目標
。
我們的司法系統有結構性的缺陷,也仍然受到政治干預,但是司法獨立的空間比以
前改善甚多。不論起訴和判決,都會受到專業評論,對司法系統構成很大的監督力
量。
以群眾力量干預司法比傳統的政治干預更加可怕。因為政治干預必須偷偷摸摸,而
群眾運動卻可以假借人民的名義,自以為代表真理,哪裏還有獨立審判的空間?
目標模糊恐空手而回
對民進黨立委發動罷免,其實也是基於同一種心態,把支持倒扁當作檢驗立委的唯
一標準,真是滑稽。其實,施主席自己擔任六年立委,幾乎從未在立法院發言,豈
不更應該被罷免?
施明德一方面罷免阿扁,一方面罷免立委。一方面要求法治,一方面干預司法,本
來要上山打老虎,如今老虎打不到,卻轉身去追兔子,如此目標模糊,本末倒置,
最後可能空手而回。
江春男
- Oct 16 Mon 2006 14:46
看到兔子 忘了老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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